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9001民初3800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受理原告***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后,于2020年6月16日向原告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原告无正当理由未按期交纳诉讼费,应当按撤诉处理。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员杨劲草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李清霞

裁判日期 2020-06-24
发布日期 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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