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保全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裁定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广东恒辉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款二百七十二万六千五百二十六元八角二分(¥2726526.82)或查封与其价值相同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
| 裁判日期 | 2019-01-3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