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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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欠款21900元(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账号;或汇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熟方塔支行,账号:62×××67)。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4元、财产保全费239元,合计诉讼费413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同意其预交的诉讼费由被告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6-24 |
发布日期 | 2020-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