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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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合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在贵州省赤水市营业用房; 二、查封、扣押申请人***以其个人所有的位于合江县检察院干警住宅2号楼1-3号住房(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房权证合房字第××号)。 案件申请费1770元,由申请人***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7-30 |
发布日期 | 2020-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