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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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隆化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树苗款10,000元、人工费2,100元、钩机租赁费1,200元,合计13,3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4元,减半收取67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7-31 |
发布日期 | 2020-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