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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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盈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盈江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云3123执1059号 盈江县车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张腊弄(被执行人): 关于申请人盈江县车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腊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盈江县人民法院(2020)云3123民初67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张腊弄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权利人盈江县车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额10659元(执行款10600、执行费59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本案已执行到位执行款100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剩余600元的追偿,本院已将执行款兑付给申请人。至此,申请执行人盈江县车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云3123执1059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