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养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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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扶养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辽0604执258号 廉军、姜玉成: 申请执行人廉军与被执行人姜玉成扶养费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姜玉成已自行给付申请执行人廉军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17个月扶养费8500元。执行费50元已由被执行人姜玉成承担,本院(2017)辽0604民初9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现已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刘志军 二〇二〇年八月五日 书记员 邓嘉慧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