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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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 |
类型 | 执行完毕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执行完毕通知书 (2020)桂0305执1002号 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卢海玲: 申请执行人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与被执行人卢海玲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桂0305民初1982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被执行人已完全履行完毕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本院予以结案。为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19)桂0305民初1982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