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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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法院 | 隆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桂0123执694号 严保健、黄秀利: 本院执行的严保健申请黄秀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黄秀利已自动将执行款4000元、执行费50元,共计4050元存入本院账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