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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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安徽威格森新材料有限公司 常州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裁定结果 一、撤销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皖17民初3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安徽威格森新材料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2800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
| 裁判日期 | 2019-10-3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