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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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新2901民初3639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局员工,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 原告***与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5日立案后,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杨宗虎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廖杉杉 |
裁判日期 | 2020-07-23 |
发布日期 | 2020-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