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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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精通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同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凭祥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判决结果 驳回广西贵港市精通贸易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563元,由广西贵港市精通贸易有限公司全部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
裁判日期 | 2018-11-26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