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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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行业协会                 北京医药行业协会 淮北养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伊春市养生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养生堂有限公司 廊坊市四方印务有限公司 北京三奇医药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北京养生堂药店有限公司 浙江养生堂保健品销售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养生堂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养生堂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5-10 | 
| 发布日期 | 2020-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