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力新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判决结果

被告河南力新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人民币40000元及其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自2018年1月27日起自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80元,减半收取计440元,由被告河南力新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裁判日期 2019-07-26
发布日期 2019-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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