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诚通新新建设有限公司 洛阳民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天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河南东方置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裁定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诚通新新建设有限公司、河南东方置地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000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它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河北天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垫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
| 裁判日期 | 2019-12-0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