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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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贵州省六枝特区湘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顺市平坝区东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州省通林矿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安顺市平坝区东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50002.03元,由原告安顺市平坝区东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逾期不上诉,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7-02 |
| 发布日期 | 2020-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