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城支行
山东省华宏制衣有限公司
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润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裁定结果

一、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菏泽西城支行(账号:23×××83)的存款1567900元。

二、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菏泽东城支行(账号:62×××83)的存款1567900元。

三、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菏泽市中支行(账号:62×××83)的存款1567900元。

四、冻结被执行人***在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润支行(账号:62×××14)的存款1567900元。

五、冻结被执行人***在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城支行(账号:9***125549)的存款1567900元。

六、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19年6月24日起至2020年6月24日止。

本次冻结到期后,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裁判日期 2019-06-24
发布日期 2019-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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