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辽宁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沈阳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沈阳龙湖房地产拓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沈阳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给付***、***财产损失28,667.5元;

二、第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财产损失37,500元;

三、被告沈阳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财产损失的评估鉴定费1400元;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法律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410元,原告***、***承担2920元,被告沈阳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担149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16
发布日期 2020-08-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