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潍坊三建滨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潍坊三建滨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货款253526.42元及违约金92073.15元; 二、驳回原告潍坊三建滨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702元,由原告潍坊三建滨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担460元,由被告***负担324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16 |
| 发布日期 | 2020-0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