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丽水捷达通讯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龙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浙1181执87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丽水捷达通讯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丽水市莲都区万地水晶城****。 法定代表人:邓伟君。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丽水捷达通讯服务有限公司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9)浙1181执87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叶妙金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代书记员 邱慧婕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