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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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盖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盖州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辽0881执1006号 李财玉、王素琴、李洪良、李洪丹、李洪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 李财玉、王素琴、李洪良、李洪丹、李洪楠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6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60000.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李财玉、王素琴、李洪良、李洪丹、李洪楠。至此,李财玉、王素琴、李洪良、李洪丹、李洪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辽0881民初4261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李兆忱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书记员 马万源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