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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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绿源米业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裁定结果 一、查封盘锦绿源米业有限公司的设备; 二、查封***名下车辆(辽L×××**); 三、查封***名下房屋((村房字第**; 四、上述物品由被申请人保管、使用,但不得变卖、转移、赠予、抵押等处置查封的财产。 申请费5,00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
裁判日期 | 2019-01-10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