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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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县支行 随州市源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随州市汇馨苑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将被执行人***、***、***、随州市汇馨苑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随州市源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0万元予以冻结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予以查封、扣押; 二、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二年,不动产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日期 | 2020-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