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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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 山西省汾阳医院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判决结果 一、维持山西省孝义市人民法院(2019)晋1181民初64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 二、变更山西省孝义市人民法院(2019)晋1181民初64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赔付原告***各项损失共计53668.76元”; 三、驳回上诉人***其他上诉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398元,减半收取699元,由上诉人***负担200元,被上诉人***负担49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63元,由被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合议庭 |
裁判日期 | 2019-12-05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