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珠海晨新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耀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402民初11905号 原告:珠海晨新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何鹍,生产总监。 被告:珠海耀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余耀掌。 原告珠海晨新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珠海耀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3日立案。原告珠海晨新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珠海晨新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赖伟莲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廖晓仪 |
| 裁判日期 | 2019-08-23 |
| 发布日期 | 2020-0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