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日照市环鑫电器有限公司 日照海吉尔电器有限公司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照科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 法院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日照科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位于日照市产(他项权利证书登记编号为:鲁(2019)日照市不动产证明第0041436号),申请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抵押物拍、变卖价款,在本金4705万元限额内行使优先受偿权(准予受偿的债权数额以申请人所持有的债权凭证为依据;优先受偿的债权种类范围包括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但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优先从抵押物变现中扣除)。 申请费100元,由被申请人日照科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申请人不服本裁定,应当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
| 裁判日期 | 2020-08-14 |
| 发布日期 | 2020-0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