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捷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192民初2994号 原告:四川捷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系公司员工。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四川捷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7日立案。原告四川捷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四川捷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陈思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李双 |
| 裁判日期 | 2020-07-29 |
| 发布日期 | 2020-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