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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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辽宁佳冠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应收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为1650元,由原告负担。原告实际缴纳6600元,应退回原告49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15
发布日期 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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