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河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裁定结果 准许上诉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河中心支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450元减半收取725元,由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河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