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保全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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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大连福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裁定结果 一、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大连市***号房屋的产籍,查封期限三年; 二、冻结被申请人大连福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共计2729420.26元,冻结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
| 裁判日期 | 2019-12-0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