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东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西安恒浦体育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陕西东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西安市碑林区XX路XX号XX幢XX单元XX层XX号商品房办理权属登记需由被告提供的资料提交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协助原告西安恒浦体育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办理该房屋房地产权属证书。

案件受理费10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陕西东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经预付,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9-19
发布日期 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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