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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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2018)粤0606执恢1647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佛山市顺德区海侨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金南钢铁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杰宇贸易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从支行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06-12 |
| 发布日期 | 2020-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