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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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安徽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2019)津执63号案申请执行人。

申请人、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04-28
发布日期 2020-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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