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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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滑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庄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收到本判决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河南滑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庄支行借款人民币35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自2016年6月29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对被告***上述第一项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75元,减半收取337.5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日期 | 2020-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