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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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省赛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省赛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代偿款42209元及利息(利息以42209元为本金,从2019年6月19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被告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被告***对上述第一项判决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河南省赛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05元,减半收取计553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发布日期 | 2020-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