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8-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边际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彩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龙庭十方酒店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张家界市威乐置业有限公司
江西雅阁兰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湘0802执保84号

湖南彩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家界市威乐置业有限公司、湖南龙庭十方酒店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在办理的申请人湖南边际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张家界市威乐置业有限公司、湖南龙庭十方酒店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西雅阁兰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2020)湘0802民初16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张家界市威乐置业有限公司、湖南龙庭十方酒店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冻结资金总金额为2250000。冻结期限为12个月。本院已于2020年8月4日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额度冻结被申请人张家界市威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2250000元,实际控制513726.15元。本案保全完毕,特发出结案通知书。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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