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常宁市人民医院 东莞市东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85元,减半收取542元,由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 发布日期 | 2020-08-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