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确认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杭州轴承集团有限公司
人本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机械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轴承试验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杭州钱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权确认纠纷
法院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19)浙0103民初1951号民事判决。

二、确认杭州轴承厂与杭州轴承试验研究中心于1998年2月7日签订的《关于合作续建综合科研楼的协议》及1999年4月20日签订的《关于合作续建综合科研楼的协议的补充协议》合法有效。

三、驳回杭州轴承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80元,由杭州轴承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由杭州轴承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7-10
发布日期 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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