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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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3900元,由原告***承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9-20 |
发布日期 | 2020-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