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京千嘉万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南京**集团有限公司新**商场押金10000元及利息(自2019年9月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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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19-12-02
发布日期 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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