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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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千隆利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国盛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人民法院(2016)桂1421民初1680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广西东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70228元,上诉人八治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10688元,上诉人广西国盛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10688元分别予以退回。 |
裁判日期 | 2020-04-25 |
发布日期 | 2020-0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