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同启置业有限公司 武汉建工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湖北同启置业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1369256元(本金1218281.1元、暂计至2020年7月1日的利息113359元、仲裁费21683元、执行费15933元),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湖北同启置业有限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 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被执行人不动产、冻结被执行人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01 |
| 发布日期 | 2020-0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