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北同启置业有限公司
武汉建工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湖北同启置业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1369256元(本金1218281.1元、暂计至2020年7月1日的利息113359元、仲裁费21683元、执行费15933元),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湖北同启置业有限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

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被执行人不动产、冻结被执行人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01
发布日期 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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