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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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锦州市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锦州壮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锦州大地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2019)辽0792民初502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给付上诉人锦州壮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拖欠的工程款4848625元及利息(利息以4848625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2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以4848625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四、驳回锦州壮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0851元,由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0851元,由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8-03 |
| 发布日期 | 2020-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