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支行 江苏新思路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丹阳市鑫隆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新思路光学眼镜有限公司、***、***、丹阳市鑫隆光学眼镜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21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10 |
| 发布日期 | 2020-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