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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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285民初3242号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住***。 法定代表人:于建波,该行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德良,莱西昌诚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莱西市人,现住莱西市。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与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日立案。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拒不交纳诉讼费,应按自动撤诉处理。 本案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邴雷兴 二零二零年六月六日 书记员周卫艳 |
裁判日期 | 2020-06-06 |
发布日期 | 2020-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