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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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告***名下位于惠州市惠东县,不动产证号:粤(2017)惠东县不动产证明第××号,查封价值以人民币392000元为限,查封时间为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上述查封财产,如需续查封,申请人应在期限届满前的15天前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责任自负。 |
裁判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日期 | 2020-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