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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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友谊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友谊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黑0522执保73号 焦炳芹: 你与被申请人耿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我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我院已作出(2020)黑0522民初619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耿杰名下的银行存款及工资136000.00元;查封申请人焦炳芹名下的位于友谊县友谊路中段东侧和平小区2号楼5单元201室房屋。2020年8月13日我院依法通过网络查控,冻结了被申请人耿杰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360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0.36元);冻结了被申请人耿杰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资账户6228482670551175613内存款1360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1.70元);冻结了耿杰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存款1360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70.27元);冻结了耿杰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内存款4391.13元,实际保全金额合计4463.46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你方申请保全的内容,已经部分保全完毕,本案按部分保全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