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限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由被告***赔付原告***汽车维修费12600元。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以上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10 |
发布日期 | 2020-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