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8-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1002执235号

李斌、房栋栋:

申请执行人李斌与被执行人房栋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陕1002民初48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房栋栋逾期未履行该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李斌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偿还10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25元,本院依法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房栋栋自觉缴纳案款100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案件受理费525元,案款已兑付给权利人李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1002执235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8月10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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