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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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岳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岳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湘0621执755号 万建军、魏仁华 本院执行的万建军申请魏仁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魏仁华自动履行,执行金额9215.45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9215.45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执行员 易 斌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书记员 陈卓鑫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17 |